关于美国7500美元联邦电动车(EV)税收抵免被“延长”的问题,存在一些混淆。实际上,它并没有延长,抵免仍将在9月30日结束。 但在8月21日,国税局(IRS)澄清了电动车买家有了一些新的灵活性。让我来解释一下: • 如果你在9月30日之前签署了具有约束力的购买合同并进行了付款(即使是小额定金或以旧换新),你就锁定了资格。 • 车辆不必在9月30日之前交付。你可以稍后交付。 • 只有在车辆投入使用时(即你接收车辆时),抵免才会生效,但资格与合同日期相关(必须在9月30日之前)。经销商会提供销售时间报告。 所以基本上,你仍然可以在9月30日之后利用电动车抵免,但你需要在9月30日之前签署具有约束力的购买协议并进行付款(小额定金或以旧换新)。车辆不必在那时交付,即使它在几周或几个月后到达,你仍然可以获得抵免。这对那些订购尚未立即可用的车辆的买家尤其有帮助,例如正在生产的定制/工厂订单或从其他州运输的车辆。 说了这么多,如果你想利用电动车抵免,我仍然建议尽快下订单。我还鼓励买家直接联系电动车制造商,以获取有关这条更新的IRS语言的进一步澄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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