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框架再次顯得荒謬。 有人確實賺到了那筆錢——無論是「爸爸媽媽」,還是爺爺,或者其他人。應該由他們來決定如何使用他們賺來的錢。這個片段中的特權感簡直是離譜。
LBC
LBC8月21日 19:13
‘你沒有權利繼承父母的財富,因為你並沒有為此付出任何努力。' @Lewis_Goodall 建議將遺產稅提高到 100%,以減少所得稅並“激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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