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開始稱呼那些以十億美元估值融資的公司為“十億美元公司”時,我們幫助將創業者的關注點從客戶轉移到了投資者。我更喜歡稱那些年收入達到十億美元的公司為“十億美元公司”。在第一種情況下——只需要一個投資者用別人的錢下注。在第二種情況下,必須向客戶交付超過十億美元的價值。這兩者之間的差距是天壤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