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和買房子是個人的自由,但是否會帶來利潤或損失則由政府決定。> 我想談談圍繞住房,特別是多套住房的爭論。 沒有必要因為擁有多套住房或非居住性質而強迫政治人物賣或不賣。 也不需要提到「作為高級公職人員,應該先賣」的道德義務。 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因為有利可圖,所以才會囤積房子;如果沒有利可圖,即使祭祀祈求也不會去買房子。因為有利可圖,所以才會囤積那些不會買的房子。 問題不在於囤積房子的人或不賣房子的人,而在於政府制定了稅收、金融和規範,使得購房成為有利可圖的行為。 最終,問題不在於投機者,而在於使投機成為可能的制度的政治人物和政府。(當然,如果有政治人物為了獲取投機利益而制定這樣的制度並利用它進行投機,那麼他們真的會是壞人。) 如果在運營稅收、金融、規範等國家制度時,能夠使房地產投機變得不可能,那麼擁有多套住房或持有不會居住的房子,並住在超高價住宅中,就不會產生經濟利益,而是會成為相應的負擔,這樣房地產投機就不會發生。 這個政府引導多套住房或投資性非居住住房的出售,並不是要求道德義務。這是為了不對那些一直依賴政府失敗和放任而獲取利益的人施加不公的打擊,給他們一個逃避損失的機會。這也是減少社會成本的途徑。 與過去不同,未來將徹底設計稅收、金融和規範,使得過去的選擇變成損失。並且,無論面對任何不當的抵抗和誹謗,都將堅定不移地實施,這是為了給予新的合理選擇的機會。 新加坡是一個國土狹小、國民收入接近每人10萬美元的國家,但國民並未因房地產投機而受苦,國家發展也未受到阻礙。只要有政府的意志,就能夠有效抑制投機,這一點已經得到了證明。 再次強調, 買賣房子是個人的自由,但是否會帶來利潤或損失則由政府決定。 住房投機剝奪了年輕人的希望,毀壞了國家。我相信,主權者們賦予我糾正國家投機的責任和權力。 作為主權國民的忠實公僕,我將根據國民的命令,確實解決國家投機問題。 如果不想賣,就讓它保持原樣。...